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3月起至10月末,利用7个月时间,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。本次整治行动将聚焦五个方面问题,认真查纠整改,持续深挖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,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。一是“逐利执法”问题。重点整治乱罚款、滥收费,群众观念淡漠等问题。二是执法不规范问题。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,任性检查,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等影响交通的问题。三是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。重点整治“一刀切”执法。四是执法粗暴问题。重点整治重处罚、轻教育、以罚代管、一罚了之,对待群众“冷横硬推”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。五是执法“寻租”问题。重点整治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、关系案、“放管服”改革落实不到位等问题。
会议要求,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行动,要广泛收集线索,开展自查自纠。坚持开门整治,公布整治内容,畅通民意诉求渠道,坚持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,组织开展回头看,全力清积案,防止问题反弹、顽疾变异。开展案卷评查,自评抽评相结合,全面梳理问题线索、问题案件,确保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强化组织查处,做到“零”容忍,全覆盖。对路政、运政、质监、海事、水路运输等各执法领域出现的“微腐败”、守纪不严、“吃拿卡要”等行政执法腐败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。
会议强调,局属执法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聚焦问题症结,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,坚持问题导向,注重标本兼治,扎实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。要在聚焦整治重点上下功夫见实效。要在全面规范执法水平上下功夫见实效。要本着标本兼治、远近结合的原则,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,让执法有力度、更有温度。要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。要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,以强有力的内部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。
采编:范晓光 王鑫